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举报投诉 |
举报投诉 |
|
来信内容:
雨花区自然岭小学对面炒货店用工业盐做炒货
|
|
回复内容:
您投诉“食品安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因您未提供相关证据且无法通过电话联系到您本人,本局工作人员于2017年12月4日通过邮箱联系您补充证据至本局收集证据邮箱,截止至2017年12月8日,本局收集证据邮箱暂未收到您补充的任何证据。根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因投诉证据不足,故本局暂不予受理您本次投诉,同时已将您此次投诉材料作为线索移送至雨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0731-12331,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365bet体育投注官网 2017年12月8日 |
|
|
|